11月13日至11月19日发布《关于遴选海口市法治文化公园建设项目预算审核单位的公告》,经资格审核检查,合乎条件的报名单位不足,现根据自身的需求延长公告时间,
本项目为海口市法治文化公园建设项目,主要内容有:雕塑定制及底座安装等。
1.报名单位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拥有非常良好的信誉。
2.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报名的还须提供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6.为保证服务质量,各报名单位一定要进行合理报价,如发现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恶意竞价行为,经核实后将列入行业主管部门黑名单,今后不再接受该单位任何报价行为。
报名地址及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三路市政府行政办公区16栋北楼2025房。